地台网

男子被流浪猫绊倒致十级伤残 投喂者判赔24万 官方:构成饲养关系!

近日,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一起案件显示,在上海闵行,吴某与同事去羽毛球馆打羽毛球,在接球时没注意右脚踩到了猫肚子上,随后摔倒受伤,构成十级伤残。

男子被流浪猫绊倒致十级伤残 投喂者判赔24万 官方:构成饲养关系!-图1

吴某将该羽毛球馆公司及流浪猫的喂养者肖某起诉至法院,肖某辩称,自己只有投喂的行为并非饲养,因此不应担责。

肖某同事林某称,肖某在厕所门口固定投喂流浪猫,还带猫去洗澡、看病,根据以上行为,法院认定流浪猫与肖某构成饲养关系,故肖某应承担赔偿责任,赔偿吴某医疗费、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40198.20元,该羽毛球馆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。

流浪动物致人损失并非个案,此前也有多起类似的事故和纠纷产生,法院认为,喂养人因投喂食物、搭建临时窝棚等而被认定为流浪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,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
这样的判决也有法律依据,《民法典》第九章,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相关规定来确定责任,其中的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:

“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;但是,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,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。”


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,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。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/违法违规的内容,请发送邮件至 806948976@qq.com 举报,一经查实,本站将立刻删除。 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://di-tai.com/news/28749.html

分享:
扫描分享到社交APP
上一篇
下一篇

联系我们

在线咨询: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
关注我们
x

注册

已经有帐号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