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20日,永康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,10月30日16时46分许,该局接到报警称,象珠镇三井头村某公厕内,一女子被人殴打。接警后,象珠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。
通报称,10月30日18时许,民警将犯罪嫌疑人俞某(男,19岁)抓获归案,并于次日依法对俞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。11月14日,犯罪嫌疑人俞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经永康市人民检察院批准,被依法逮捕。
此前,被打女子徐某在个人社交平台发文称,她于10月30日下午去公共厕所时,被嫌疑人尾随,“一进厕所他就尾随拿砖头进来直接朝我头上砸来”,嫌疑人还攻击了她的眼睛、鼻子等部位。整个殴打过程达20多分钟,后有人听到了她的大声求救前来将她救下。
徐某自述,自己的鼻子和眼眶骨被打骨折,她不认识打人男子,“只知道他是这个村里面的”,双方无感情纠纷。
相关图片显示,徐某头部、眉眼、鼻子及面部均受伤,伤口处有血迹,眼部和嘴部明显红肿。经初步伤势鉴定,被害女子徐某所受伤势为轻伤二级以上。伤势最终鉴定结论将待被害人伤情稳定后依法作出。
嫌疑人俞某的父亲接受媒体采访时称,俞某精神不太正常,“买了一大堆女人的东西在家里”,曾想带他到医院,但他不肯。徐某则认为,俞某正常上班,电瓶车、手机也用得很熟练,“本人看上去是正常的”,属于“心理变态”。
11月21日上午,永康市公安局政治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,警方会给嫌疑人俞某做精神鉴定。对于案件的其他情况,该工作人员暂未透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