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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歌妈妈收到首笔法院执行款50500元 什么情况

刘鑫(现更名刘暖曦)在江歌妈妈江秋莲与她生命权纠纷案一审二审败诉后,未在指定期限履行给付近72万元的义务,成为被执行人并被限制消费。1月20日,江秋莲发布消息称,农历腊月二十九,她已收到法院转来的执行款50500元,这是此案刘鑫被执行的首笔款项。1月20日晚,江秋莲表示,她是在收到法院的通知后,得知银行卡收到的款项是执行款,这也是她在该案收到的首笔赔偿款。剩余赔偿款法院未谈及,需要再等一下。

江歌妈妈收到首笔法院执行款50500元 什么情况-图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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