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崔和张阿姨是一对结婚多年的夫妻。老崔因病过世后,张阿姨发现,老崔竟然在过世前的1年,将100万元存款,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给了邓女士。
根据两人的聊天记录,如:“我明天就要离开上海,我思念的你,我们都开始老了,留下回忆和痛苦”等,张阿姨认为,老崔和邓女士之间存在暧昧关系,违背公序良俗。
张阿姨主张,老崔在和张阿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擅自处分夫妻共有的巨额资金的行为当属无效,故向法院提出诉请,要求邓女士将100万元返还。
邓女士表示,真相并非如此。自2000年起,邓女士就旅居国外,以在国外生活、工作为主,仅在零星时间短暂回国,不存在和老崔交往接触和保持暧昧关系的基础。
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,夫妻应当平等协商,取得一致意见。老崔向邓女士转账的100万元,是老崔婚后取得,属于老崔和张阿姨的夫妻共同财产。邓女士需将涉案钱款,予以返还。